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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在泰国逗留90天以上的外国人的逗留期限延长至今年12月31日】
总理办公室副发言人乐差达女士在11月16日在甲米府举行的正式内阁会议后透露,根据泰国国家警察的提议,内阁批准起草内政部公告关于允许某些类型的外国人在泰国逗留的特殊情况,为了纠正和减轻对获得临时居留权的外国人的影响,这本质上是延长某些类别的外国人在泰国逗留的许可期限,进一步通知其居住地的期限,自本公告生效之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类型如下:
1.根据签证类型获得临时居留许可的外国人(包括落地签证)
2.被允许暂时留在王国的外国人。根据石油法B.E. 2514及其修正案有权投资促进法,B.E.2520 及其修正案和泰国工业地产管理局法案,B.E. 2522 及其修正案或根据有关内政部的通知。
3.已获准在王国逗留超过90天的外国人,居留通知期已过,延长在留通知期限至2021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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